股权转让印花税申报涉及材料:
1.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
2.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
3.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
4.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
印花税申报办理流程:
1.自然人股东完成股权转让,与工商部门申请个人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
2.自然人股东向地税部门或工商部门索取“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并填报相关股权转让的情况。
3.自然人股东纳税人凭借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股权转让合同在地税部门申报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
4.地税部门审核资料开具《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交自然人股东纳税人
5.地税部门并告知自然股东纳税人提供给地税部门核查的有关资料。
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
1. 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200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
2.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我国6次印花税调整影响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