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4个地级市之一,驻地克拉玛依区,行政地位与地区、自治州、盟相同,属于地级行政区,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接管辖。
扩展资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
克拉玛依市共辖4个市辖区,分别是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驻克拉玛依区迎宾路60号。
1990年1月8日,克拉玛依市由县级市升为地州级市。1991年9月,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成立。下设6个街道办事处,49个居委会,1个乡,1个国营牧场,新疆石油管理局和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石油管理局下属近40个相当于县级的厂处、公司、院校、所等单位设在管辖区内。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克拉玛依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