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样的话是不可以的。
《公司法》第十条有明确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但是,事实上很多公司出于经营成本或税收政策的考虑,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往往不一致,公司注册在开发区或者工业园区内,开发区管委会可以为其提供全套的公司注册、年检、税务申报缴纳等全套服务,省去了很多日常开支。
但是公司业务又不适合在园区内经营,于是又选择在其他地方从事经营活动。这种安排虽然解决了企业经营与政府管理上的问题,但还是隐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法律风险,建议企业选择如下应对策略:
1 、变更工商登记,将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经营所在地;
2 、设立分公司,即将经营所在地业务设立分公司;
由此可见,一间公司的注册地址必须是唯一的,绝对不可以被重复使用。如果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只要提交变更工商登记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注册地与实际营业地不一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比如单位租赁他人房屋办公并登记注册公司,租赁期限届满之后换地方却没有变更工商登记信息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