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联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从供应厂家里索取的增值税专业发票,其中有一联是发票联,和采购入款单和银行结算凭证一起作为财务部门帐务处理的原始凭证。
2、抵扣联是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在支付了上一道环节的增值税以后,在本单位或企业生产阶段可以抵扣的原始凭证。在向税务机关税务申报时,尤其是计算进项税额时,没有抵扣联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扩展资料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