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投档比例为1:1.2,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美术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山西省外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山西农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50分),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
山西财经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承认各省美术统考成绩,各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规定的最低线后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太原师范学院: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绘画专业:
①山西省考生,专业课执行本省同批次美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山西省以外考生须本省专业统考合格、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
①文化课执行各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
②对英语单科作一定要求。
③山西省书法考生使用山西省书法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在我校专业单考合格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石家庄经济学院:我校设计学类(本科)、装潢艺术设计(高职专科)和广告设计与制作(高职专科)专业,在部分统一组织美术专业联考的省区招生,对文化课成绩达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内蒙古科技大学:2、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3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川大学: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陇东学院:专业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考生志愿、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东北农业大学:其它省份: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均达到招生省份艺术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山东、河北、安徽、湖南艺术考生须获得我校发放的合格证书)。
湖南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