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有亲笔签名,没有手印,但是没有借款事实,有法律效应吗?

2020-05-18 社会 176阅读

1、欠条只要有真实的签名或者按手印,都是有效的,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签名、盖章、按手印,不是必须要同时具备的,只要有其一即可。因此欠条上一旦有了亲笔签名,就有了法律效应。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书合同的,应当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即成立。因此,欠条或者其他合同虽然没有按手印但是有当事人的亲笔签名,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所签订欠条或合同是签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即有效。

2、如果欠条上有亲笔签名,但是没有借款事实,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对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该欠条没有办法证明借款事实,或者欠款人能够证明在胁迫或者不知情情况下签下的欠条,那么该借条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1、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2、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一样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

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诉讼时效从欠条出具之日开始计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3、举证责任不同。

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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