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自治区名及简称
1.北京市 京
2.天津市 津
3.上海市 沪
4.重庆市 渝
5.河北省 冀
6.山西省 晋
7.陕西省 陕(秦)
8.山东省 鲁
9.河南省 豫
10.辽宁省 辽
11.吉林省 吉
12.黑龙江省 黑
13.江苏省 苏
14.浙江省 浙
15.安徽省 皖
16.江西省 赣
17.福建省 闽
18.湖北省 鄂
19.湖南省 湘
20.四川省 川(蜀)
21.贵州省 贵(黔)
22.云南省 云(滇)
23.广东省 粤
24.海南省 琼
25.甘肃省 甘(陇)
26.青海省 青
27.台湾省 台
28.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30.西藏自治区 藏
31.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32.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33.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
34.澳门特别行政区 澳
拓展资料
省份简称,指中国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止,划分为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共计34个一级行政区,之后数量一直稳定不变。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名称: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名称: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名称: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县辖)市(台湾省专设);
(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名称:村、社区、管理区;
(六级行政区)组级行政区名称:村民小组、居民小组。
在中国省、县、乡三级为基本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