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管道公用部分与住户产权分界划分:
供热系统产权分界为建筑物外墙1.5米,楼外供热系统产权为供热企业所有;楼内公用立管产权为单元内用户共有,供热企业负责维修、维护,维修双方产生的材料费由单元内用户共同分摊,管理由双方共同负责;入户分支管路、附件及户内采暖系统发生损坏、丢失由供热企业负责维修,材料费由用户负担。
供暖费用:
未安装散热器的厨房按使用面积50%计算;未安装散热器的封闭阳台,与房间之间隔断门属原设计的,按阳台使用面积的50%收取供暖费;与房间之间隔断门属用户自行安装的,按阳台使用面积的100%收取供热费。
阁楼的暖气费用计算方法有所不同。安装使用散热器的阁楼,供暖费=阁楼的平均层高÷该楼标准层高×供热价格×阁楼使用面积;对于跃层住宅中不使用散热器的楼层,按使用面积的50%收取供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