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国家物价局撤销,职能并入国家发改委。
目前国家发改委内的价格司和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1、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规划司(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国民经济综合司(向中央汇报全国经济形势)、政策研究室(研究重大经济政策)、宏观经济研究院(事业单位、学术机构)
2、促进产业协调发展:产业协调司(原工业司,负责国家《产业指导目录)和工业服务业重大项目)、高新技术司(兼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经济司(农业、农村、农民重大项目和规划)、财政金融司(VC、PE的大管家)、基础产业司(机场、铁路、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审批)、国家能源局(兼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粮食局(国家储备粮、储备棉)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地区经济司(兼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办公室)、东北振兴司(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兼国务院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西部开发司(兼国务院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4、物价管理:价格司(兼国家价格认证中心)、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反垄断委员会)
5、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司(原国务院体制改革委员会)、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国家收入分配调整改革办公室)、社会发展司(兼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6、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司(中央预算内投资)、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办公室(中央投资项目检查)
7、对外合作: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兼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外投资国别产业目录》)、外事司
8、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兼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气候变化司(兼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9、战略性物质监控和管理:经济运行局(兼国家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国家物质储备局、经济贸易司(兼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10、战备和国民经济动员: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兼国家交通战备办公室、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