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连职。
一、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八级:
预备役将官:预备役少将,
预备役校官:预备役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预备役尉官:预备役上尉、中尉、少尉。
二、预备役军官军衔分为:
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军官:预备役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预备役专业技术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预备役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三、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正师职:预备役大校、少将,
副师职:预备役上校、大校,
正团职:预备役上校、中校,
副团职:预备役中校、少校,
正营职:预备役少校、中校,
副营职:预备役上尉、少校,
正连职:预备役上尉、中尉,
副连职:预备役中尉、上尉,
排职:预备役少尉、中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