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谈谈各位的见解

2020-04-30 时事 129阅读
  1.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此种“终止”是否需要单位履行终止手续,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因此各地的实践并不统一。所以是否终止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意见,并不能推定符合法定终止条件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单位不做任何终止手续而使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 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并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如需继续留用劳动者,双方可以签订劳务协议,对劳务关系、劳务费、留用时间、劳动保护等予以明确约定。

  扩展资料:

  1. 法定退休年龄:

    1978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2. 2012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提出,我国应逐步延龄退休,建议到2045年不论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现行退休年龄是为,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发布单位是国务院发布文号国务院令第535号,发布日期是2008年09月18日。

参考资料:

  1.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暂行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3. 百度百科——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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