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发票丢失后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规定丢失机动车销售的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的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丢失机动车销售的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到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的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的发票。因此,您想要补开购车发票的话,必须要到购车的4S店和税务局办理相关手续。
机动车登记证丢失的过户方法如下:
1、先到本市车管所进行补办机动车登记证,补办登记证书需要带的手续有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还需要车主本人开车到场办理补办手续。
2、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归档以后,才可以办理车辆过户,一般补办完3天以后归档。
过户的方法:
一、个人对个人:
1. 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 (需复印)
2.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 (需复印)
3. 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需复印)
4. 车辆行驶证原件 (需复印)
二、个人对单位:
1.卖方个人身份证原件 (需复印)
2. 买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 (需复印)
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需复印)
4 车辆行驶证原件 (需复印)
三、单位对个人:
1. 卖方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原件,法人代码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需复印)
2. 买方个人身份证原件 (需复印)
3.卖方单位须按评估价格给买车个人开具有效成交发票 (需复印)
3.过户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需复印)
4.车辆行驶证原件 (需复印)
四、办理车辆过户、变更登记规定及程序如下:
一、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表》一份,按表格 栏目要求填写,加盖与原注册登记相同的印章,私车需交验车主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