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这样的大病(就是说没有规定得大病就入低保的政策)。
低保指的是: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如果需要申请低保的,可以参考办理程序如下(安徽省寿县人民政府为例):
一)城乡低保办理条件。
持有县常住城市(农村)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县城市(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以申请城市(农村)低保待遇,以户施保。
二)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申请人委托,村(居)委可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委托书、授权书。
2、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个人申请在村委会协助下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
3、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代表对申请人进行听证民主评议。
4、将听证民主评议情况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5、乡镇社会救助评审组评审,符合保障条件的,由乡镇报县民政局审批。
6、县民政局审批并予以公示。
扩展资料: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信息:
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资金来源: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3、保障标准: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