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寒暑假扣工资,违法吗?
我是青岛的一名高中教师。从今年开始学校将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学校的制度将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文件制定的,目前正在研究中。主要内容有:每月下发工资的百分之七十,百分之三十为绩效考核工资。寒暑假算三个月,除了发百分之七十外,每月再发二百块钱,其他的绩效工资扣除,即寒暑假期间每月每人少发六百到八百。 我上网查了,一般的职工有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教师法第七条第四款说: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所以我认为教师的寒暑假相当于一般职工的带薪休假,不应该每人每月扣六百到八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