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的通用脊亏段尺度定为如下五种,可以由各界酌情选用:
1、长288厘米,高192厘米。
2、长240厘米,高160厘米。
3、长192厘米,高128厘米。
4、长144厘米,高96厘米。
5、长96厘米,樱誉高64厘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确立过程:
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同年7月14日至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发表征求启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空搜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从收到的3012幅图案中选出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
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
在关于国旗的讨论中,会议研究决定去除原设计稿中意识形态浓厚,且与苏联国旗相仿的镰刀斧头标志。
最后形成以红色为底色,四小星拱卫大星的五星红旗方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