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是”被判拘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我猜想你想问的是”被判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是什么意思“。因此,我结合四个小问题回答你的问题。
1、何为拘役?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
2、何为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3、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了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4、拘役的缓刑考验期如何规定的?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针对你的问题,简而言之一句话就是:按照所犯的罪行,应判处拘役四个月,现在暂缓八个月执行,这八个月为考察期。如果八个月期间内,没有犯罪或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拘役刑法就视为执行完毕,原判的拘役四个月不再执行了(俗语,不用坐牢了);如果八个月期间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或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边的拘役四个月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合并执行。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李增亮律师,希望你的问题圆满解决!若有其他问题,请继续追问或直接来电15383831353,顺祝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