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用夫妻两人的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2021-11-08 社会 129阅读

用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可以只写夫妻一方的名字。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用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可以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应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

扩展资料:

按揭买房办理房屋登记的法律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登记办法

百度百科-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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