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即县处级副职。有以下几类: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2、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3、中共县、县级市、区委副书记、常委、纪委书记,县、县级市、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副职;
4、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
5、正处级学校副职、副处级学校正职;
具体实例有:中央各部委办局(中央副部级部门除外)的副处长、省级行政区(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组成部门中层副职、副省级市市局处长,副省级市辖区、县局(除公安局外)局长,副省级市辖区、县公安局副局长,地级市的市局(地级市公安局副局长一般高配为正处级)副局长,地级市各区区委副书记、常委、副区长、各地的县委副书记、常委、副县长、副调研员、地级市法院副院长,地级市检察院副院长,地级市市公安局支队长,地级市辖区、县公安分局局长、政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