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具有保密条件的场所。有保密条件的场所指内部设备、为涉密会议服务的人员及外部环境、安全保障等符合保密要求。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绝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按照工作需要限定范围。工作需要是指与本业务工作有关的,与工作无关的不应当参加。参加绝密级会议的,由会议主办部门确定到人,他人不能代替参加会议;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涉密会议使用的设备要符合保密标准,在会场内禁止与会人员使用无线话筒、手机和其他无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必要时可使用通信干扰器。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会议内容传达严格按会议主办单位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达范围。除了这些一般性的措施外,还要考虑到一些特殊会议、特殊情况的保密措施。如:电话会议的保密,重要会议场所的保密技术检查,以及某些会议的宣传报道和宣传口径等。
对涉密会议上使用秘密文件、资料,会议结束应即行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