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的时候,为甚麽要实行“累积投票制”?什么叫“累积投票制”?和“一人一票”的区别?
累计投票制是为了遏制股东大会由控股股东或大股东一手控制、提高中小股东话语权的一种选举形式。在一般情况下,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股份代表一票的表决权,有多少股就有多少票。而在累计投票制下,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是根据候选人的人数成倍增长的,比如要选6个人担任董事,我持有100股股份,那么累积投票制下我手中的表决权就成为100X6=600票了,我可以把这600票的表决权全部投给同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个别人,!股东大会的表决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股一票”,有1000股就有1000票,累积投票制等于放大了我手中的表决权利,提高了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决策的干预!这么说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