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对遮挡机动车号牌和处罚如下:
1、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