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证作用:
是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一)能够有用维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二)能够确保房产转让中触及的土地运用权的法令效能。
(三)能够有用表现房地产的实践价值。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证的分类:
(一)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二) 集体土地使用证。
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四) 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