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观的自我认识和积极的自我态度。人格健全者应该有现实、准确的自我知觉,并有这种知觉敏感性。这包含几层意思,首先是有自我认识且这种认识是全面、丰富的;其次是不歪曲自己的特性,即不夸大或缩小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第三是能够经常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感受到什么,并知道行为、体验源何而起。积极的自我态度与自我认识有联系但并不完全由后者决定。它指的是一种“尽管认识到自己有长有短、有好有坏,但仍然从总体上认可自己,接纳自己,对自己抱有希望”的态度。
2.客观的社会知觉和建立适宜的人际关系的能力。客观的社会知觉(对人认识)是建立适宜的人际关系的基础之一。人格健全者应能准确的从别人的言语、行为中体察别人的思想、愿望和感受,了解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和态度。而且,他对别人的了解是建立在事实依据上的而不是主观臆测。此外,他对人的态度特征和人际交往技能应有助于建立适宜的人际关系。例如对人具有关注、同情心,能恰当得表达自己的能力等等。
3.生活的热情和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人“愿意活着”可能是最符合生物规定性的心理特点。所以心理健康的人应该热爱生活,有投身于工作、事业和家庭的热情。即使他从认识上参悟了“四大皆空”之类的哲理,仍然在情感上要选择二生活。与此相关的是一个人要具有与自己的年龄相适应的生活能力,主要是处理、解决自己遇到的工作、学习、生活、人际问题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他就不能有效适应环境,满足自己成长、发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