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必须当事人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理通知书开机机构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警在处理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不会在现场向违法驾驶者进行处罚和扣留证件,而是会给他们开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这种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与过去的处罚单内容上没有多大变化,单从处罚而言,可以说没有丝毫留情余地,避免了说情风,因为处罚单上的交通违法信息将很快进入全国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
扩展资料:
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或个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的权利。
(注:在序号前□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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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交通管理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