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申请大病救助找什么部门

2020-05-03 社会 120阅读

大病救助应该找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大病救助属于民政部门直接管理范围,可以由患者本人书面申请,也可以由直系亲属申请。

如果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可以持相关证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用药情况、必要的病史材料及各项费用的证明材料等。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根据对象的不同按照不同比例实施分段救助,救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对象如下:

(一)经确认正在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经确认正在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优抚待遇的;

(三)经确认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对象;

(四)其他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救助的。

拓展资料: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资格: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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