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
货车超重是指实际装载的货物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情况。货车超重是针对车辆而言的,特别是车辆结构的承载能力。
货车超限是指货运车辆的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和载货质量超过规章制度规定的限度。是针对占用道路和路面承受能力制定的。
2、处罚措施不同
货车超重处罚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视危害程度给予处罚: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
2、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4、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5、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即为超重车辆。
1、汽车总质量在32000kg以上;半挂车、其他挂车总质量40000kg以上;汽车列车总质量在49000kg以上。
2、车辆轴荷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①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kg;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kg,驱动轴为11500kg;
②汽车并装双轴(轴距)1300mm,且小于1800mm,轴荷质量18000kg(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轴荷最大限值为19000kg);
③挂车并装双轴(轴距)1800mm,轴荷质量20000kg,并装三轴(相邻两轴之间距离大于1300mm,且小于1400mm),轴荷质量24000kg。
二、货车车辆超限标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
2、车货总长18米以上;
3、车货总宽度2.5米以上;
4、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5、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6000千克;单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0000千克;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质量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18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质量12000千克;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质量2200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