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华北,华南,东北,华中是按什么划分的
1958年中国曾将全国划分为7个经济协作区。1961年又将华中区与华南区合并成中南区,形成6大经济协作区:东北经济协作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华北经济协作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华东经济协作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中南经济协作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西南经济协作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经济协作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六大经济协作区是省、市、自治区的联合,在组织经济协作方面起过一定的作用,但经济管理体制是以纵向为主的集权制,横向经济联合很难开展。1966年以后六大区相继撤销。为了加强领导,1961年还在六大区成立了六个中央局,即中共中央东北局、华北局、华东局、中南局、西南局、西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