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前签订了婚前协议约定该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产权证是她的名字没有公证有效力吗?

2020-09-20 社会 80阅读
要相信合理的协议条款。

你们的婚前协议,不属于财产公证,也就不需要公证处,你们夫妻的协议属于一种赠与关系或协议关系,是有法律效力的。在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双方各一半。

就算没有此协议,在婚后所按揭还款的部分一样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在婚前首付的比例部分在没有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单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余婚后在进行投入后而获取的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有的。

财产的婚前公证指的就是该产业之后额获利与增值皆属于单方的个人财产的一种约定形式,因为一般产业比较难以界定,所以都需要公证处进行正规的处理,所以才产生财产婚前公证,不然双方协议一样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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