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果报应是佛发现的宇宙的客观规律。所以佛教是佛陀发现的,而不是佛发明的。
2、因果报应在现代科学中,也有很近似、很粗浅的描述,那就是“从量变到质变”,虽然不能描述因果的万分之一,但有一点是很容易理解的就是,所谓“种好因结好果;种恶因得恶果”,“因”是“量”的叠加,“果”是“质”的积变。大树很高大,你弄不倒它,你用小刀一刀一刀的割它,这就是在种恶因了,也就是一刀一刀的“量”的累积了,小刀子割上三五年乃至七八年,大树必倒、必死无疑,也就是树从活着的到死了的“果”,也就是“质”变了。
3、佛在两千五百年前发现了,所以就说给众生听,所以我们就以为是佛发明或制定的规则。其实因果报应,佛在与不在,说与不说,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会因为我们的相信与不相信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