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农村合作医疗还是城镇居民医保,需要分情况讨论,但异地都是可以报销的,只是手续不同:
1.农村合作医疗
一般情况下根据各个省市县的不同,报销比例优惠有所差异,但是通常不转院的(当地就医)报销25%,转院的报销45%。
报销时需带上诊断证明书、出院记录和新农合证、医疗费用发票、医疗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交新农合所在地卫生院审核报销。 有的地方需要开具转诊证明才能报销,所以得在入院期间去办理转诊证明,否则出院以后转诊证明是不让办的。不过每个地方的规定不同,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2.城镇居民医保
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 其医药费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出院后1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卡)、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因此,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扩展资料:
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医保异地结算将分“三步走”。
区域之间,人口流动非常频繁,越来越多的人外出求学、务工,这就要求相关的政策跟得上形势。许多城市的政策不利于人口流动,医保政策便是一例,因为难以异地结算。
这次长三角地区实行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措施,是对医保改革的一次大胆尝试,对方便群众就医和人口流动非常有利。
实现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以解除异地就近就医无法结算的难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之举。人到老年,有许多人随儿女离开原居住地,医保却无法迁入外地。
于是许多地区就用办相关证明去异地就医的办法,报销一点医药费。但报销时还得回到原所属地,耗时费力,很不方便。因此,尽快推行医保异地结算制度,是得民心之举。只要管理部门想着老百姓,任何有利于群众的办法都能够推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医保异地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