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9年,约翰·密尔(John Stuart Mill)是第一个在国会上提出妇女应该有选举的权利。1893年9月13号,新西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妇女拥有表决权的国家。很长一段时间里,其他很多国家的妇女们并不能够享受到这种公平和参加选举的权利。
1910年,第二次关于劳动妇女的国际会议在哥本哈根举行。一位名叫克拉拉·蔡特金(Clara Zetkin)(德国的社会民族党妇女办公室主席)的妇女提交了关于国际妇女节的议案。她提议,每个国家每年都应该在某一天来庆祝妇女的节日,以便表达她们的要求。参加会议的100多名妇女来自世界17个国家,她们有来自工会的,社会政党的,妇女俱乐部的,包括3名芬兰议会选举的女性,以一致通过的方式产生了国际妇女节。
在1914年,为了纪念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一次女权抗议运动,人们把庆祝的日期改到了3月8号。1908年3月8号,1万5千名妇女走上了纽约市街头游行,她们的目的是要求提高工资、缩短工作时间并获得选举权。
扩展资料:
每逢“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各国妇女组织和女权活动家努力推动妇女权利进入国家、区域和国际人权领域的重要议程,提示国际或国家关于对妇女议题的性别盲点。
她们鼓励和组织妇女们分享个人的经历,督促一些重要的政府网站反映妇女生活与工作状况的调查与报告文件,采取制定相关政策。
在中国,“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展开“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评选活动,表彰中国妇女做出的业绩。
评选标准包括:
思想红,干劲足;
2.在工农业生产上、在集体生活福利及社会服务事业中、在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战线上,大闹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的;
3.努力提高文化水平,刻 苦学习和钻研科学的;
4.善于团结群众发挥共产主义协作精神的。凡是具备上述条件或条件之一的,并在完成生产或工作计 划方而作出突出成绩的,都可称为全国妇女先进生产者、先进工作者或先进集体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际劳动妇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