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合同法是怎么样规定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2020-06-07 社会 125阅读
你加班工资应该是以你的全额工资为基数计算
具体的依据是:
A、《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加班工资的如何计算)
B、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工作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
C、国务院《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综上,你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应是约定的最低工资,而是你的全额工资(再结合以上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就可以了,不排除个外除此之外的情况,因为每个单位的计算方法不尽规范的。)
另外,有关你说的特殊行业的问题。其实劳动法律法规只有具体的规定。要看劳动合同上规定的是实行哪种工时制度(一般是标准工时制,如果像你说的特种行业,可能会有特殊一点的工作制度,不过这是要向劳动部门备案的)
以上以标准工时制为例:
每个月总工作时间超过20.83天就可以看做是加班了。
加班工资的计算:
平时——1.5倍工资
周末——2倍
法定节假日——3倍
有关你说的春节放假的问题,其实只有年三十、初一、初二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其他的只算做周末(通过调休得出)
具体算法,如果有实发工资,结合以上就可以得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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