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需要提供的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如下: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2、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簿》(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4、低保对象:《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扩展资料: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条件
1、本市城镇户籍,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镇户籍,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
3、本市城镇户籍,未按月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岁及以上老人(简称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户籍老人按照正常标准收费)。
4、本市城镇户籍,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外地低保户和重度残疾人按正常标准收费)。
5、非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中小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且在本市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
6、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失地农民。
7、非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本市城镇的非从业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城镇居民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