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同本级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做好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的配备、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指导和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干部考察、任免、职级晋升、检察官等级评定、公务员招录与补充、年度考核、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
二、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检察职业教育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工作。
三、负责检察宣传工作和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及时宣传、表彰检察系统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开展文化育检工作。
四、协调落实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积极安排上级院领导到基层院调研、指导工作,实施基层院规范化考核。
五、负责机关党团建设工作。开展群众性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对机关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进行指导,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六、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企业政工人员,即政治思想工作人员,在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党的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