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月工资下月发放,那么当月末需要计提当月的工资吗?可不可以当月不计提?

2022-08-04 财经 117阅读

从会计匹配性的原则出发,当月工资应该当月计提,这样成本(费用)在当月体现。

如果每个月的工资相差不多,可以用你的方法,即当月不计提,下月发放时结转。等于是滚动结转,一个月压一个月的,从总体费用水平上考虑,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程度不大。如果每个月工资水平相差较大,还是应该当月计提。

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本月的工资应该有本月的费用或成本负担,尤其是工资金额发生较大的差异时。每月计提,下月发放。

7月末计提7月工资1000元:

借:销售费用/工资 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

8月发放7月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000

贷:银行或现金 1000

8月末计提计提8月的工资:

借:销售费用/工资 1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00

这样工资金额的变动按权责发生制几日当期费用、成本。

若企业的工资发放方式是采取本月工资,下月发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下发工资”形式,这样,就造成了工资计算与发放的滞后性。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每月必须等到该月结束后才能完整根据每位员工的考勤、绩效进行工资计算。

若企业工资的发放方式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那么,按照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发生,当月入账,工资薪金费用则不需要计提,而是在月底直接分配。

扩展资料: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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