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
1、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2、企业通常实行公司制,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它有效地工作。
3、企业的主要职能是生产经营,有明确的利润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根据业务表现和劳动贡献而获得收入,住房、养老、医疗等福利服务由市场、社会或政府机构承担。
4、企业具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在生产、供销、财务、研发、质量控制、劳动和人事等方面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管理体制和机制。
扩展资料
现代企业制度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制度不同,与改革以来形成的过渡性企业制度也不同。这种不同绝不是形式上的、次要方面的,而是实质性的、主要方面的,表现为:
1.通过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国家依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支配其法人财产,从而改变以往政企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承担无限责任,企业则全面依赖于政府的状况;
2.企业内部建立起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发挥监督保证作用,从而改变以往企业领导体制上权利不明、责任不清、要么“一元化”领导,缺少监督制约,要么相互扯皮摩擦、内耗过大的状况;
3.企业以生产经营为主要职责,有明确的盈利目标,改变以往企业办社会,职工全面依赖企业,企业对职工承担无限责任的状况;
4.企业按照市场竞争的要求,形成适宜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科学的内部管理制度,从而改变以往作为政府行政体系附属物,大而全,小而全,内部管理落后的状况;
5.企业各种生产要素有足够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与外部的资本市场、经营者市场、劳动力市场及其他生产要素市场相配合,通过资产的收购、兼并、联合、破产,通过经营者的选择和再选择,通过劳动者的合理流动,使企业结构得以优化,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从而改变以往生产要素条块分割、封闭呆滞,优不胜、劣不汰,行政性重复建设严重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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