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办事应当具备的条件: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社会组织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办事所需的手续、材料及相关文件:
1、申请筹设的各类材料。(审办报告、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及资信证明材料、园所来源及使用证明、办园可行性报告)
2、申请正式设园的各类材料。(筹设批准书、正式设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资格、办园注册资金、办园可行性报告、托儿所章程、托儿所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师资队伍情况、园长资格证明、托儿所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办事程序:
举办者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筹设申请---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筹建的资质评估---获筹设批准---进行筹设,完成后提出设园申请---经评估后具备条件批准正式设立---颁发办园许可证
办理时限:
1、受理筹设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十天内完成并予以答复。
2、受理设园申请及资质评估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并予以答复。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