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三包退换规定的产品范围:
自行车、彩电、黑白电视、家用录像机、摄像机、收录机、电子琴、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微型计算机、家用视听产品。
二、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的情况: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扩展资料:
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3、“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货之日起计算。整机分别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
4、“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 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参考资料:三包—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