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首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咸丰县参赛资料

2020-08-16 综合 132阅读
各县市科协、党委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启迪青少年科学思维,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倡导对身边科学问题的发现和探究,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素质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经恩施自治州科学技术协会、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科技局联合研究,决定举办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探究身边的科学
二、活动内容:本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包括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实践活动评比,科幻绘画评选,优秀科技教师评比和优秀组织奖评比等五个内容。
(一)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包括:发明创造、技术创新,科学论文,信息技术应用成果。
(二)科技实践活动: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遵照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的原则,以小组、班组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
(三)科幻绘画:科学幻想绘画活动是少年儿童乐于参加的一项有益的科普活动,它对培养少年儿童的科学想象力和创新意识,使他们从小就尝试手、脑并用,以及倡导科技与艺术的融会交流,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作品将按照想象力、科学性、绘画水平等有关要求进行推选。
三、奖项设置:
1、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科技实践活动和科幻绘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教师奖。
3、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
四、工作推进步骤:
(一)筹备准备阶段(2005年7月-9月):制定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方案;由各县市组织学校参赛。为了帮助各县市开展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州教育局和州科协将于7月28日上午8:00在州教育局举办本次大赛培训班,由各县市教育局基教科长带队,挑选2-3名指导教师参加,食宿自理,不收培训费。
(二)收集评审阶段(2005年9月-12月):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作品由各县市初选后,按照大赛分配的名额于12月9号以前送到恩施州科技馆,由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三)表彰展示阶段(2005年12月中旬):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领导小组将获奖作品于12月17日在民族广场展出并颁奖。
附件一: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二: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
附件三: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四: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申报书
附件五: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幻绘画展览作品申报书
附件六: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申报书
附件七: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教师申报书
附件八: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推荐
恩施州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恩施州委宣传部
恩施州教育局 恩施州科技局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首届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领导人员名单
组 长:恩施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曹毅
副 组 长:恩施州州委宣传部副部长:舒茂杨
恩施州科协副主席: 孟宪龙
恩施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伍勇
恩施州科技局副局长:陈晓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州科协普及部、州教委基教科联合组成(办公室设在州科协)。
主 任:恩施州科协副主席:孟宪龙(兼)
副 主 任:恩施州科协普及部部长:李宜恩
恩施州教育局基教科科长:王文辉
策划及辅导:吴修文 龙浩
联系电话:州科协 8222227
州教育局基教科 8222707
附件二:恩施州首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
一、竞赛活动: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
1、参赛对象:全州中小学(含职高、中专班)青少年在籍学生。
2、参赛项目
2.1接受申报的项目
●发明创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针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所应用的新设计。
●技术创新: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即成熟、可行并在实际应用中效果显著和前景广泛的 技术成果,以及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优秀技术成果。
●科学论文: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等。
●信息技术应用成果:信息技术应用与开发的技术成果,包括硬件、软件的技术创新、程序设计、课件设计、网络通讯设计等。
2.2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药品和食品类项目。
●以往参加过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项目。
●不是近两年内完成的项目。
●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
●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参加过以往“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的获奖项目。
3、分类
中学生按照学科分类,共有13类,分别为数学、物理、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地球与空间科学、计算机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按参赛学校分为:农村调查研究(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调查农业研究,探询植物动物生长规律);城市调查(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小学生不分学科,分为发明制作和科学研究两个类别。
4、申报要求
●参赛项目可以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两类申报。凡申报个人项目的,每个项目作者不得超过一人,集体项目作者不得超过三人且三人应承担同等的工作量。
●全州比赛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申报的各个项目应在学校组织的竞赛的基础上评选产生,其中各乡镇办小学生申报的项目在本校产生后,报中心小学进行二次评选,再报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初评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州下达的分配名额。其中,论文作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总申报数量的三分之一。
●参赛项目需认真填写申报书及所需附件,一式二份上报。
●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作品必须有图表资料。根据需要,可以包括:
◇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
◇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录像带(光盘),不超过5分钟。
●科学研究论文或研究项目必须附有论文全文、研究报告及参考 书目、实验数据及其他必要的图表资料、证明材料等。
●信息技术成果必须附有光盘或软盘,在现行的操作系统和操作平台上可以演示和应用,必须有详尽的文字解释和说明。
●证明材料。若项目涉及下列内容,必须在上报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医疗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动植物新品种,由省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 和发现的新品种。
◇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5、资格审查
各学校在报送参赛项目前,必须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凡在申报书“资格认定”栏中无签字和盖章的项目不能参赛。赛后的半年内,如发现资格不合规定者,弄虚作假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收回其所获名次和奖励。
6、评选标准及有关规定
6.1评选标准:“三自”原则和“三性”原则
●自已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的。
●自已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自已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创造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
●先进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
◇新颖程度: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在国内外出版物上 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创新技术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研究论文的选题、立论有创意、有现实意义。鉴于青少年发明与创新活动的教育性特点,以及查阅最新资料等方面的困难,新颖程度的要求在不同层次的评选中具有相对性。
◇先进程度
发明或创新技术同申报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研究性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实用性:
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研究论文的适用与影响范围、应用与推广前景。
6.2评选及奖励
●初评:由各学校将参赛作品报各县市领导小组初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筛选,必要时举行答辩。
●决赛:由各县市将参赛作品报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恩施州科技馆),并负责所有参赛项目的所需材料及相关说明,由大赛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
●评奖:按学科分小学、初中、高中分别评奖。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恩施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获奖者将荣获证书及象征性物质奖励,其中一部分优秀项目将选送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评。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初中学生在初升高时可以按中考招生优录政策实行加分录取;高中学生按国家高考有关规定享受优录政策。
●凡符合专利申报条件的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发明类、实用新型类、外观设计类)由州科技局资助部分专利申报费,代理费。
●在竞赛中,凡优秀科技创新项目对促进经济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有一定积极作用,且在全州具有创新性的,由州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可申报州科技进步奖。
7、技术保护:
根据民法通则第118条的规定,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受法律保护。所有参赛的项目均不得向评委保密,必须按照申报要求向专家评审小组提交全部必要的资料。专家评审小组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评比
1、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是指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辅导机构等组织的名义所进行的科技实践活动。凡参与了“科技实践活动”的全州中小学(含职高、中专班)青少年在籍学生均可凭科技实践成果以集体的名义申请优秀活动奖。各县市根据有关标准和所分配的名额组织初选,并按择优原则进行排序,向州领导小组申报和推荐。
2、优秀科技初中活动奖的必备条件
●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完整的原始材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参加人数)、照片、录像、新闻报道材料等,用以反映该活动的真实性。
●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条件辅以必要的实物、照片、录像等。在上报 之前,各地应对该 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效果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3、评审标准
根据以上必备条件的“五要素”的原则,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应具体体现真实性、示范性、教育性和完整性。
●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活动 记录、活动总结(包括书面材料和记实材料等)。
●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的经验。
●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
●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4、推荐材料要求:
●申报表、科技实践活动报告一式二份。原始材料(活动记录、照片、录像等)和新闻报道材料作为附件,一份即可。
●反映活动过程和成果的录象光盘或照片。
5、奖励
专家评审小组在所选送的优秀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三、科学幻想绘画评选
1、参赛对象
就读于小学的少年儿童,有独立完成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能力的作者。
2、参赛作品
●参赛作品应符合本次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的主题,充分体现科学幻想这一宗旨。
●参赛作品可用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车等绘画技巧、风格及使用不同材料表现(但不包括非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0CM×60CM的纸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应自备画框),横竖放置均可。作品要求整洁。
●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已发表过的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申报表一式二份。
3、评选
●初评:各学校对在内容、形式、规格和申报手续等方面均符合文件规定的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作品进行初评,按州分配名额择优选送到州参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出现政策性错误的;
◇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引入封建迷信故事内容的。
●评选标准:
想 象 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科 学 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4、评奖与表彰
设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作品的15%、二等奖占参赛作品的20%、三等奖占参赛作品的30%。
四、组织奖和优秀教师奖项的设置和评选
1、以各县市和各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置组织奖。组织奖的评选综合考虑各县市和各学校重视程度、组织措施、活动过程等实际情况和获奖结果,由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其中县市组织奖设3个。
2、凡学生获奖项目(活动、作品),其指导教师均可获指导证书,一个奖项由多个教师共同指导的,该证书由指导者共同拥有。
3、优秀教师奖评选办法与组织奖相同。
五、附加说明
1、省创新大赛还设有机器人设计与制作项目,基于条件限制,我州本次竞赛暂不设置。
2、创新项目、实践活动和科幻绘画等三个项目的申报表由组委会提供样表,各校根据需要自行复制。
附件三:首届恩施州科技青少年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县市 优秀科技项目 优秀实践活动 少儿科幻画 优秀科技教师 组织奖
恩施市 15 6 30 8 5(学校级4个)
利川市 8 4 30 6 3(学校级2个)
建始县 6 3 25 5 3(学校级2个)
巴东县 6 3 25 5 3(学校级2个)
宣恩 5 3 20 4 3(学校级2个)
来风 5 3 20 4 3(学校级2个)
咸丰 5 3 20 4 3(学校级2个)
鹤峰 5 3 20 4 3(学校级2个)
总计 55 28 190 4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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