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即已久远的都城,让人的思念有点悲切。因此用“故都”恰好体现回了文章的感情基调。
郁答达夫从杭州重新回到北平,他在写现在的“秋的味道”,也是在回忆当年居住北平的时光。所以叫“故都”的秋,这里面有离开北京十年的感慨和怀念,也有对北京的深刻感情。
北平在民国时期已不是首都,但在作者心里,依旧是都。从当时的地域,特别是文化底蕴来说,都是当之无愧的。
故都的“秋”,其实是郁达夫的“秋”,是表现了他主观感情、审美取向、文学气质和人生态度的“秋”。本文的悲凉美感,跟传统的悲秋情结有关,跟作者的身世性格有关,跟作品的创作背景也有关。
扩展资料:
在《故都的秋》中,郁达夫起句即以“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奠定文章的情感基调,接着以江南的秋作比较,指出江南的秋“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风而少雨”,“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
因此,“秋的味, 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只有北方才“看得饱,尝得透,赏玩得十足”。这就是对比。“对比”,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两种事物之间或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方面之间相互比较的一种修辞方式”。
文章就是通过这种对比,把作者对“秋的认识”“秋的情感”烘托得“饱”“透”“十足”,所以,这种对比烘托就成为了作者表达更深情感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