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不锈钢瓶
电动车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电动车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二、车辆管理总则:1、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防护用品,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并严禁带人行驶。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6、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早上08:30分至当日下午17:00分,共8.5小时。充电时,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仔细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三、车辆的使用: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