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秒流量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不是要求多少;
有秒流量之后,自定设计流速,设计流速有规范要求,按照公式: D=2√(F/π)求出管径。
例如已知15立方米每小时,流速为已知1.5米每秒:
Q=F×V;
截面积 F=Q/V=15/3600/1.5≈0.002778m²=2778mm²;
管径 D=2√(F/π)=2√(2778/3.1416)≈59.5mm。
扩展材料:
一、教科书《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中,考虑到经济流速因素,设计时给水管道流速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
1、生活或生产给水管道,不宜大于 2.0m/s,当防噪声要求,且管径不大于 25mm 时,流速可采用 0.8~1.0m/s;
2、 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管道,不宜大于 2.5m/s;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给水管道,不宜大于 5.0m/s,但其配水只管在个别情况下,可控制在 10 m/s 以内。
二、经济流速是指在设计供水管道的管径时使供水的总成本(包括铺设管路的建安费、水泵
站的建安费、及水泵抽水的经营费之总和)最低的流速。介质为水时 用于一般给水:
1、主压力管道 流速: 2 至 3m/s;
2、低压管道 0.1 至 1m/s;
3、工业用水: 离心泵压力管 3 至 4m/s;
4、离心泵吸水管 1 至 2m/s(管径小于 250)1.5 至 2.5m/s(管径大于 250)5 m;
5、给水总管 1.5 至 3m/s;
6、排水管 0.5 至 1m/s;
7、冷水管 1.5 至 2.5m/s 。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