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中规定献血者适合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
2012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开始实行,当中提到献血者的年龄可以延至60岁,而机采血小板时间间隔也有所改动。新规定在原有200毫升和400毫升献血量的基础上,增加了300毫升。同时,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也由原来的4周减至2周。
女同性恋可以献血,有性行为的男同性恋仍然被禁止。从这个月开始,新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正式实施,中国卫生部解除了一项14年的禁令:不接受女同性恋者捐献血液。
凡符合以下各条中的1条者至少延期6个月献血。
(1)接受血液、血液成分、血液制品(如第Ⅶ和第Ⅱ、Ⅶ、Ⅸ、X因子复合物)和参加血液免疫者。
(2)与病毒性肝炎患者密切接触者(医院工作人员在常规工作中接触除外);血液透析单位的工作人员,特别有可能接触患者的血液者。
(3)接受异体植皮、纹身、穿耳和针刺治疗者。
(4)普通手术:如骨折的闭合复位,疝修补,痔、阑尾、扁桃体切除,小的妇科手术者。
扩展资料:
我国《献血法》对上述各项的规定,都低于(或宽松于)国际上的发达国家甚至亚洲地区。
献血年龄:我国大陆地区规定18-55周岁(男、女);香港特区规定16岁以上,只有年龄下限,而无年龄上限;日本规定18-69岁;韩国规定16-65岁;中国台湾规定17-65岁。
一次献血量:我国大陆地区规定为一次献血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韩国为320-400毫升;中国香港为300-450毫升;中国台湾为250-500毫升;尼泊尔为250-500毫升;澳大利亚为400-500毫升。
两次献血间隔时间:我国大陆地区(除深圳市、海南省等)规定不低于六个月;而日本、韩国、澳大利亚、香港特区、深圳市、中国台湾都为3个月。国外曾报道一献血者在一年中10次献血,可见适量献血无损健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