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份电商仓库管理制度

2020-05-20 财经 86阅读
绩效考核
1、入库单编制错误(如供应商名称,产品编码、产品名称、装箱数等),导致仓储及财务的数据不准确性,造成应付账款及发货错误,财务部发现,前两次通报批评,从第三开始,每次给予20元处罚;
2、如遇货未到仓库,直接发货,要求前台编制入库单的情况,需采购部相关人员提交一份申请,由其主管和运营总监或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单,否则一经发现,开单人员50元/每次处罚。
3、漏单或漏件情况
外围产品提货,依据司机提交的“提货登记表”,先核对总提货件数,确保不会丢件;然后根据司机在外包装的数字编号,进行分类;再次根据箱内供应商提供的发货清单,仔细核对,务必确保供应商名称、件数与司机提供的“提货登记表”、供应商发货清单一致,入库单要求附赠:提货单或供应商发货清单,如财务部发现没有此单,不得做入库数据,直至相关人员提供可信的入库凭证,方可做入财务系统;如其他部门发现漏单(未开入库单)或漏件情况,每月前2次,做口头批评,从第三次开始,每次给予50元/次;
供应商送货,而未开具入库单。其他人员核对发现此情况,由前台承担此责任,月累计3次以上,直接给予开除;如需补开此漏单,由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先由仓库盘点此产品,并提出有效数据,可证明确实有该笔产品入库,盘点负责人、仓库主管、运营总监(总经理)三方签字,方可编撰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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