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你所述此次事故原因清楚,责任明确。看到你在强调“只要有人不怕牺牲的愿意从“后面”撞上我们”这个后面很重要啊,在后面撞叫追尾。可是你被撞的部位在左后门,并且撞出了个坑,也就是说当时你的车是挡在了电动车的前面,阻碍了电动车的正常行驶。所以你违反了“转弯让直行”的法条。你还说电动车离你十米你没有避让,以为可以过去。这点属于你判断失误,因为事实证明你没有安全的完成转弯。“转弯让直行”就是说转弯的车辆必须在不妨碍直行车辆通行前提下转弯,在你转完过程中妨碍了直行车辆的通行,就要负全责。
“另外说是3天之内可以申请复议”,超过三天的呢?三天以内提出异议,由交警的升级部门复议。三天以后责任认定书生效,但是你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