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社保退回工伤保险款单位不支付给当事人怎么办?

2020-05-05 社会 107阅读
向劳动监察投诉。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克扣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或者其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前款规定,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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