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020-10-28 财经 99阅读
答:符合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年度内,一项或多项符合扣除条件时,可以向工资薪金的扣缴单位填报相关信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在纳税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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