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坚持维护党纪原则。对犯有错误,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不论资历多老,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要以党的纪律为标准,真正做到在党纪面前所有党员和党的组织一律平等,没有特殊党员。任何人任何组织,不论有什么借口,只要违犯了党的纪律,就要受到党的纪律的惩罚,以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增强党的纪律的威慑力。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违纪党员实施党纪处分,一定要实事求是。即纪律处分一定要与违纪事实相吻合,既不能对违纪事实视而不见,也不能对违纪事实无中生有;纪律处分的轻重一定要与违纪情节的轻重相吻合,既不能量纪过轻,也不能量纪过重。为此,一定要实事求是地分析违纪党员犯错误的主客观原因和条件,反复核实材料,正确认定错误的性质和危害,以事实作为处分的依据,不能轻信口供,严禁逼、供、信。如果发现处理错了,要实事求是地加以纠正。如果发现处理依据失实,则应撤销处分。
第三,严格执行党纪处分程序原则。党的纪律处分程序,是使党的纪律处分有序进行,防止党的纪律处分主观性、随意化,避免错误行使纪律处分权力的重要保证。因此,一定要严格执行党关于纪律处分程序和报批权限的规定。
第四,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违纪党员实施纪律处分的目的,是为了弄清思想,团结同志,纠正错误,减少损失。所以,对违纪党员要注重思想教育,严格执行党的政策,严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严禁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切实做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纪律处分的批评方式,达到团结同志的目的,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