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法院诉送途径,应诉,一般只能委托律师或近亲属做代理人处理,只是朋友(如果没有律师资格)无法处理。
2、私了途径,找对方和解,签协议,给钱,然后对方去撤诉,取消保全,案子也算结束了。
3、司法部门的公务员,应该比较了解诉讼程序了,也未告诉你具体流程?这个有点不靠谱吧。
4、关于保全,对方应该是冻结4万左右的额度,案件在判决执行前,也没法取走,当然债务人也无法在这个额度范围内使用,如果现在想取消冻结,那就让对方同意解除或向法院提供担保(如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的保函,或继续向银行卡里打钱估计也难)。
5、关于一致没收到开庭通知,可能是手机联系方式还了,法院的快递没收到,最后改成公告送达了,至于是否如题真的没收到,债务人本身作为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好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