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通过联合评审在6月和9月分别公布了第一批11个、第二批3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
[申报时间]
2018年再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8年5月25日前报送申报创建材料,超期不予受理。
[申报程序]
按照由产业园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级农业和财政厅(委、局)核报省级政府同意后报农业部、财政部的程序,开展申请创建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和广东省农垦总局直接报农业部、财政部。农业部、财政部按照高标准、少而精、宁缺毋滥的要求,联合组织竞争性选拔。符合创建条件的,经公示后可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经一定时间建设达到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的,可批准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中产业园要有基础,创建要有新思路,创建方案需包括九个内容:发展现状、功能定位、思路目标、创建内容、带动农民、支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报账措施、相关证明材料。
[中央财政支持政策]
根据产业园的规划面积、园内农业人口数量、地方财政支持情况等因素,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给予适当支持。为体现激励约束,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奖补资金分期安排。农业部、财政部将建立“能进能退、动态管理”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考核管理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给予奖补资金,并按规定撤销创建资格,对绩效考核成绩突出的加大奖补力度。
参考“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